民政厅:云南省民政厅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 群众的事就近办家门口办

2022-04-08 14:41:00
导读今天,环保百科带来云南省民政厅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 群众的事就近办家门口办,如果您想了解云南省民政厅推进“放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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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自2019年实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备案”后,全省新增备案养老机构158家,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改善。随着政务服务事项改革的深入推进,目前,民政相关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减少21.7%。全省正在试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满足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的新期待。

聚焦有效监管,省民政厅自主开发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将社会团体、慈善组织、经营性公墓等纳入监管系统开展监管,监管结果推送至互联网+监管、信用云南等监管平台。印发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方案,制定养老机构备案监管、运营监管、安全监管等7个方面监管措施,统一编制重点检查事项清单9项和一般抽查事项清单7项,构建起全省养老机构监管“一套标准”体系。

积极优化政务服务便民化措施,省民政厅建立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全省民政系统49个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围绕民政高频事项,在“一部手机办事通”开设我要办低保、我要养老、我要结婚、我要申请高龄津贴等6个办理查询特色服务,在政府救助平台实现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3项救助业务线上办理。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省民政厅还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纳入跨省通办,将老年人福利补贴、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纳入省内通办,在昆明、大理、红河、玉溪等州(市)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为避免群众多头跑、反复证明,省民政厅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群众在政府救助平台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和承诺书后,不需要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记者 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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