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再生资源(睢宁县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法人代表是谁)

2023-07-07 11: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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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人关心睢宁县再生资源(睢宁县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法人代表是谁)这个事情,环保百科小编整理了睢宁县再生资源(睢宁县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法人代表是谁)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近日,不少朋友询问,哪些地方要拆,特地搜集了一下政府网站最新建设用地审批、征收项目、拆迁补偿公告,发现睢宁这4个地方或征迁、拆迁以及搬迁,快看有没有你家附近?

睢宁这个市场,搬迁了!

在咱们睢宁青年中路,有一个收藏爱好者们自发形成的古玩市场,距今已四十多年,这里每天人群聚集、车辆乱停乱放 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 秩序混乱等不文明现象,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城市形象。

对此,为净化市容环境和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本着古玩市场能传承睢宁文化和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的要求,睢宁县城管局主动出击,决定为古玩市场找个“家”

经过多次联系、协调后,决定将古玩市场引导至红叶树农贸市场内。

5月26日,位于红叶树农贸市场内的睢宁县古玩城,正式开张了!琳琅满目的“老宝贝”,带你“穿越”旧时光!

睢宁3大重磅项目来了,要征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睢宁经济开发区桃岚污水有限公司新建1.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睢宁县呈报的(睢)地呈字[2020]第7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睢宁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金城街道鲍庙社区3.384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60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384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3844公顷;征收土地3.3844公顷。

二、同意睢宁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睢宁县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桃岚污水有限公司新建1.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督促睢宁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年4月27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睢宁县S612徐宁路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睢宁县呈报的(睢)地呈字[2020]第1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睢宁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小仝社区4.594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6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睢城街道八里社区0.561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155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5941公顷;征收土地5.1558公顷。

二、同意睢宁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睢宁县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睢宁县S612徐宁路连接线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督促睢宁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年4月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吉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再生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睢宁县呈报的(睢)地呈字[2020]第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睢宁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睢城街道吊桥社区0.1354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同意将2.6889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耕地1.25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166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990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8243公顷;征收土地0.1354公顷。

二、同意睢宁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睢宁县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江苏吉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再生利用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督促睢宁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年4月27日

作者/来源:小李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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