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指导环保税申报表上线了!填写指南

2018-03-24 11:06:36
导读环保百科今天分享指导环保税申报表上线了!填写指南,大家是否对指导环保税申报表上线了!填写指南感兴趣呢。最近,小伙伴们登录

环保百科今天分享指导环保税申报表上线了!填写指南,大家是否对指导环保税申报表上线了!填写指南感兴趣呢。

最近,小伙伴们登录到地税电子税务局页面,会发现必报部分多了一张申报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那有会计就有疑问了,我们企业究竟是否要申报环保税呢?如果需要申报的话该如何采集申报呢?

怎么判断企业是否是环保税纳税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一章 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税法规定判断是否属于环保税纳税人,符合第四条规定需要在基础信息采集中采集,申报表无需缴款。企业将污染物(例如:污水)排放到合法设立的污水处理厂是非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在环保税征收范围,不征环保税。

环保税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登录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日常申报-点击《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右方“申报”;

进入“环保税采集-申报”界面后,点击《 环保税信息采集(变更)》右方“采集”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表头信息”,其中蓝色为必填项:

1)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可以通过表格右方“外部信息交换”获取许可证中数据:

点击查询-勾选“许可证信息”-“确定”:

获取信息有部分未填写完整,双击任意蓝色区域,在跳出的页面中补充完整后点击“确定”:

2)无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可以通过表格右方“增加”添加企业应税污染物的数据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和选择税源信息采集表:

逐项填写应税污染物保存后,回到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提交”保存页面,选择右上方“附表”进行附表采集;

点击附表列表右方“采集”分别采集应税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注:如果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采取“排污系数法”,需要先填写“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再采集其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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