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量:江苏省实施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考核奖励

2019-01-27 20:04:00
导读今天,环保百科带来江苏省实施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考核奖励,如果您想了解江苏省实施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考核奖励,请往下看。在2

今天,环保百科带来江苏省实施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考核奖励,如果您想了解江苏省实施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考核奖励,请往下看。

在2016年基础上将各市、县(市、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和非太湖流域各市、县(市、区)总磷、总氮排放量纳入考核挂钩标的,即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PM2.5年均浓度、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4项指标达到省定任务的市、县(市、区), 我省2016年开始将各市、县(市、区)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污染物总量作为考核挂钩标的,将太湖流域各市、县(市、区)总磷、总氮排放量纳入考核挂钩标的,并实施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考核奖励,我省还将“环境质量达标奖励”调整为“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考核奖励”,提高污染物排放统筹标准,省政府日前调整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

2017年起, 记者24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

并且,我省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磷、总氮、挥发性有机物7项考核挂钩标的统筹标准分不提高500元。

即苏南、苏中、苏北分不按每吨(总磷按每百公斤)2000元、1700元、1500元收取污染排放统筹资金,分不按收取该市、县(市、区)统筹资金总额的15%、10%、10%、10%举行奖励, 去年起, (丁蔚文 吴琼) 。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