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日本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综述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9-02-23 11:04:00
导读环保百科今天分享日本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综述及对我国的启示,大家是否对日本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综述及对我国的启示感兴趣呢。文章导

环保百科今天分享日本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综述及对我国的启示,大家是否对日本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综述及对我国的启示感兴趣呢。

文章导读

本文通过梳理日本的VOCs减排成果,总结了日本针对VOCs开展削减的法规制定、行业协作、监管等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国内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的VOCs控制和减排工作在强化行业力量,加强政府、企业及公众三方共同监督管理、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和环保能力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摘要:挥发性有机物(VOCs)由于自身的毒性及对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贡献,其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日本是亚洲较早开展VOCs管理的国家,其固定源VOCs排放量2010年较2000年减少44.5%。通过梳理日本的VOCs减排成果,总结了日本针对VOCs开展削减的法规制定、行业协作、监管等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国内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的VOCs控制和减排工作在强化行业力量,加强政府、企业及公众三方共同监督管理、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和环保能力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引言

我国的大气污染主要是以“煤烟型”为主,一直以来,大气防治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控制SO2、NOx和PM10方面。但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由于自身的毒性及对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贡献,其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VOCs 的控制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十二五”以来,我国提出要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的防治工作,并开展了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10个行业的综合整治工作,并明确提出到2018年,重点工业行业VOCs 排放量要比2015年削减330万吨以上。日本大气污染对策也经历了20世纪60、70年代的煤烟管制,80、90年代NOx、PM(颗粒物)的管制到2000年以来VOCs管制的历程。日本2005年修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通知》提出:到2010年,日本境内固定发生源VOCs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30%。经过一系列法规的实施,到2010年,固定发生源VOCs排放量较2000年削减了44.5%。

我国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与VOCs防治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尚不健全。日本是亚洲较早开展VOCs管理的国家,本文对日本VOCs开展削减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对我国VOCs控制和减排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1 日本VOCs削减成果

(1)固定源总量削减成果

根据日本环境省《2012年度VOCs排放目录研讨会报告书》数据统计,截至到2010年,日本境内固定源VOCs排放总量为78.3万t/a,较2000年固定源排放量141.1万t/a,共削减排放量62.8万t/a,削减比例为44.51%,完成了2005年修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通知》中2010年固定源VOCs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30%的目标。

(2)分行业削减成果

根据各行业排放统计,日本国内固定源VOCs排放源以涂装、燃料蒸发、化学品制造、印刷、工业用洗涤剂等行业为主;从削减效果来看,以印刷、化学品制造行业削减效果最佳,削减比例为69.17%、66.70%,燃料蒸发削减效果最差,削减比例仅为7.51%,干洗、粘结剂、涂装和工业用洗涤剂、粘结剂等削减结果居中,削减比例分别为58.38%、58.38%、45.97%、44.51%和44.51%。具体削减比例见下表和图1。

从各行业削减比例可看出:工业化、大规模生产装置(化学品制造、印刷等)由于其生产排放集中,更易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削减。而对于小型化、分散式分布的VOCs排放源(燃料蒸发主要来自加油站),由于其分布分散,排放量小,难于收集和控制削减。

2 日本VOCs减排措施

(1)通过全国和地方立法,对具有一定规模以上的排放装置采用强制管制措施

根据日本《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地方法律(如:东京都《排放防治装置安装义务规定》《化学物质合理管制制度》等)规定,针对具有一定规模以上VOCs的排放装置进行强制排放管制,主要的排放管制装置共六大类,分别为:喷涂及干燥设施、粘结及干燥设施、印刷及干燥设施、化学品制造及干燥设施、涉及有机溶剂的产品洗涤和干燥设施、汽油等挥发性油品储罐设施。

强制管制措施主要包括:1)强制管制设施拥有企业具有安装相应防治有机物挥发装置的义务;2)对实施浓度管制的59类化学品年使用量超过100kg时,相关企业有对每年度使用量、排放量进行申报的义务;3)如相关企业员工人数超过21人,还需承担提交相关化学物质管理方法的义务。

(2)对分散作业,不宜规模化控制的VOCs排放行为,以源头控制为主,制定对应行业的VOCs减排对策指南,实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减少VOCs排放量

对于分散作业,不宜采取控制措施的行为,如:室内外喷涂、干洗、金属表面喷涂处理等,以源头控制为主,通过制定VOCs减排对策指南,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减少过程中VOCs的产生。以《室内外喷涂对策指南》为例,指南规定以下方面内容:1)宣贯VOCs的危害,提高人们对VOCs削减必要性的认识;2)给出各类水性、油性涂料的VOCs含量、使用量、挥发量等各类数据,帮助人们科学合理地选择低VOCs涂料;3)对涂装现场作业流程进行详细的规定,如:如何密闭涂料,如何调和涂料,如何选择施工工具、最佳施工条件、不同涂料的最佳用量、最佳涂层厚度等,指导工人选择环境最佳和经济最佳的涂装方式,从过程中减少VOCs的排放量;4)对涂装完成后涂装用具的清洗和洗净废液的处理给出最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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