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通知》延长第一期“小微创业贷”合作期限至2021年7月

2019-08-28 09:39:00
导读今天,环保百科带来《通知》延长第一期“小微创业贷”合作期限至2021年7月,如果您想了解《通知》延长第一期“小微创业贷”

今天,环保百科带来《通知》延长第一期“小微创业贷”合作期限至2021年7月,如果您想了解《通知》延长第一期“小微创业贷”合作期限至2021年7月,请往下看。

近期,省财政厅与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小微创业贷”补充协议并联合下发《对于进一步推进“小微创业贷”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江苏“小微创业贷”再次升级,给小微企业带来更多利好。

省财政厅金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小微创业贷”的升级共有两大亮点:一是扩大了“小微创业贷”的投放规模,将小微企业融资基金放大倍数由原来的1:10扩大至1:15,即以20亿元小微创业融资基金带动工商银行300亿元的小微企业融资,专项服务于全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资金需求。并且,我省各地区的“小微创业贷”贷款份额也同比例举行两谗整。另一大亮点是“小微创业贷”升级后,进一步落低了贷款利率,由原来的最高别超过6%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5%以内,别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和融资手续费。《通知》延长第一期“小微创业贷”合作期限至2021年7月,并对规范逾期贷款的垫付及代偿工作等提出新要求。

截至6月末,全省小微创业贷有贷户达到12807户,贷款余额229.6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147.7亿元。1-6月,全省新增投放小微创业贷款164.64亿元,平均执行利率5.03%,其中第二季度平均执行利率4.82%,上半年平均执行利率较去年同期下落0.33个百分点,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咨询题。(许海燕 孙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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