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湖南石门渔政公安连续出击,禁渔期电鱼被刑拘

2019-06-18 16:26:29
导读环保百科今天分享湖南石门渔政公安连续出击,禁渔期电鱼被刑拘,大家是否对湖南石门渔政公安连续出击,禁渔期电鱼被刑拘感兴趣呢

环保百科今天分享湖南石门渔政公安连续出击,禁渔期电鱼被刑拘,大家是否对湖南石门渔政公安连续出击,禁渔期电鱼被刑拘感兴趣呢。

近日,反电鱼协作中心石门县工作站向渔政部门反映,澧水多个河段电鱼活动猖獗。

澧水石门县段示意图

常德市石门县畜牧水产局高度重视,渔政叶站长会同公安部门连续出击,抓获电鱼人3名,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渔政和反电鱼志愿者对电鱼人员进行了法律科普,向他们介绍了非法捕捞和电鱼的危害,电鱼人听后表示以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生态环境,不再电鱼,并且写下了保证书。

抓获电鱼船上的蓄电池等电鱼器具

石门县工作站今年3月成立以来,志愿者在覃站长带领下积极巡护,发现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线索及时向渔政部门反映。渔政叶站长等执法人员积极回应志愿者举报,多次抓获非法捕捞人员。在志愿者及渔政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电鱼活动越来越少,环境越来越好,志愿者希望大家都可以爱护生态环境,一起维护生态系统,保护我们的鱼类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连续行动的公安干警

电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明令禁止的非法捕捞方式之一。《渔业法》第38条又规定了相应的严厉惩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Wendy)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