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公证领域的这些新举措,与民生息息相关

2021-05-28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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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环保百科带来公证领域的这些新举措,与民生息息相关,如果您想了解公证领域的这些新举措,与民生息息相关,请往下看。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题:公证领域的这些新举措,与民生息息相关

新华社记者白阳

公证作为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法律服务之一,正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司法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办理公证案件量约为1300多万件,涉及赠与、继承、合同履行、融资担保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优化公证服务、进一步利企便民作出一系列部署。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2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到2021年底,要普遍落实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承诺制度,将公证业务执业区域分类推进放宽至省一级,公证办理难繁慢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公证发展环境要更加优化,“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公证事项明显增多,公证利企便民体系更加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更加健全,基本解决公证办理难繁慢的问题,公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进一步减轻证明负担

要求群众重复开具证明,甚至“以证换证”“坐堂办证”……针对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熊选国表示,公证作为一项司法证明活动,在严格执行公证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同时,也要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用群众更能理解、更好接受的方式开展公证服务。

“我们一方面要保留合理的证明材料,避免为不真实、不合法的证明事项出具公证书;一方面也要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减少或者减轻当事人的负担。”熊选国说,司法部将梳理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高频公证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清单,在今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示。同时,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公证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用承诺代替证明材料。

此外,要推进办理公证所需数据的共享和在线查询核验。熊选国表示,到今年底,要实现大多数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仲裁、住建、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和机构的发送、查询对接;到2022年,所有的公证机构要全部完成对接工作,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核查手段。

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

“公证事项办理的频次高、涉及范围广,但这些工作事项目前还存在办理难繁慢的问题。”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人施汉生表示,司法部将着力提升窗口服务的能力,要求公证机构在窗口、办证大厅将办证流程、收费项目、办证时限,以及有关规定在醒目的位置公布出来,接受群众监督。

“公证员代表着专业法律服务人士,我们接下来要对公证员的服务流程、语言表达、仪表穿着等方面进行规范培训。”他说,下一步要在公证窗口设立便民咨询台、指示牌,落实首问负责制,安排业务能力比较强、交流能力比较高的公证员或者助理在前台办理咨询接洽事务。

此外,要进一步完善便民举措,大力推动预约办证、节假日轮值、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在严格办证、遵守公证程序规则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办证时限;对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事实清楚、材料充分的事项,要做到当日出证。

进一步治理突出问题

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以房养老的套贷案件,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公证程序设置骗局,甚至有公证员涉案,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有关公证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影响很恶劣、教训很深刻。”熊选国表示,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公证监管力度,保证公证服务客观公正。

比如,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情况出台“五不准”规定,包括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等;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执业行为,包括吊销涉案公证员的执业证书、对违规的公证处给予行政处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等,加强对公证员队伍的惩戒。

熊选国介绍,今年以来,司法部启动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公证员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执业问题。同时,大力整治敷衍塞责、办事拖拉、变相乱收费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弘扬行业的新风正气。

据悉,司法部将继续强化执业监管,健全公证执业活动的检查制度,依法对机构和人员资质、公证档案、公证收费和款项账册进行核查;建立公证业务统一登记编码制度,按照统一规范的规则来赋予公证案件编号,防止出现伪造公证、办假证、办错证问题;对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遗嘱继承等重点事项,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

 公证领域的这些新举措,与民生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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