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记者12月19日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2019-12-20 13:22:00
导读今天,环保百科带来记者12月19日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如果您想了解记者12月19日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请往下看。记者

今天,环保百科带来记者12月19日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如果您想了解记者12月19日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请往下看。

记者12月19日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已于日前公布《对于降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降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规范相关配套措施。

《通知》要求,中选药品(指挑选湖南省为供应省份的中选药品,下同)企业应按相对集中的原则,并充分思量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服务质量、服务信誉的认同程度等,于12月17日前在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完成配送企业的挑选确定。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原则上每个中选药品在我省挑选配送企业别超过5家(5家配送企业中负责每个市州的配送别超过3家),且至少有1家具备差别多覆盖全省配送的能力。

各地医保部门要在12月24日前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包括已报送采购量的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协议非公立医疗机构),依照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约定采购量与中选药品企业、配送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各医保统筹地区要在医保基金预算中明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专项采购预算,医保基金要在各市州统一签订带量购销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相关医疗机构。医保部门要催促医疗机构在收到医保预付款2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拨付至中选药品配送企业,要严格按照医保文件规定,及时向医疗机构结算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鼓舞有条件的地点,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截两脖与中选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结算药款。

《通知》明确,相关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必须在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完成采购、配送、入库的全部流程,并按规定执行网上在线结算,严禁网外采购。对中选药品,严禁再次议价。(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曾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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